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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大头明:售楼处美眉不错,哈哈
很多人想要旧房换新房、小房换大房,所以卖房的人也就越来越多。在卖房后,*的上的*所在地到底能不能变动呢?如果保留所在地又该有哪些程序呢?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。
根据我国的政策规定,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家庭的*,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一套房子下有两个甚至三个家庭的*。究竟能不能落,一定要先问当地派出所。下面我们以北京为例来人士这两种情况:
1)北京海淀:现在多一套房子有三个户主,每个户主下面可以根据家庭情况,挂靠家庭成员*。也就是说海淀的房产,多可以允许三个家庭同时。
2)北京西城:西城部分派出所明确表示“原户主不迁出,新户主不能迁入”。
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?
1、首先,*是任何人、任何机关都不能强制迁出的
(1)迁移*属于公安机关行为,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,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*。
(2)变更*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,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,没有法定理由,不能迁出公民*,买方也不能通过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。
2、在此条件下,原户籍科为买方权利,只能妥协为买方办理
从某种角度看,这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"短暂现象",但是并不代表会一直存在下去,所以一个房屋下落多个*,是有很大风险的。
首先,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*,与我国政策(包括各地地方政策)相悖。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,但是就目前来看,有些风险还是显而易见的。
1、对买方:
1)风险——买方孩子不能*
购买有资源的房子,很大的原因就是想通过,获得资格。如果卖方有子女的占用,买方的孩子是不能的。
2)拆迁风险—— *也可能分一杯羹
不同时期,不同地区,拆迁政策不同。如果拆迁补偿属于人,那么就等同于自己的房子要分给其他人一份。
3)风险——可能不能*
并不是的城区派出所都允许一套房子落多个*,部分城区,原户主不迁出,买方不能迁入。
4)再出售风险—— *难出售
在同等条件下,没有人愿意购买有* 的房子,毕竟有很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隐患存在。
5)其他隐形风险
如果未来政策调整,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更加严苛,那么一房多户的就可能引来一些纠纷问题,后患无穷。
2、对卖方:
如果合同已有约定,在规定日期内不迁出*,要赔偿违约金,甚至会导致退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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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
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*(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)。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*,也需要和买方在《补充协议》里面写清楚,已经告知他*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,避免后期纠纷。
2、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
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*,那么按照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约定,卖方就涉及违约了。
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卖房之后的*问题。